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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产法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

4月13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举办主题为“司法保障科技创新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以案释法宣讲会,会上发布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其中大众点评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上榜。

宣讲会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陈惠珍法官对《典型案例》中的个别案例进行了讲解,并重点讲解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汉涛公司认为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产品所使用的商户评论信息大量来自于大众点评网,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在2016年4月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杰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汉涛公司经济损失900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45万余元,并刊登公告、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当年5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百度不服一审,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但大量全文使用信息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不仅严重损害了汉涛公司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17年8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百度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汉涛公司的利益,且其行为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对百度公司的相关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陈惠珍法官强调,本案的判决表明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数据信息不能当然地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需要结合个案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划定行为的边界。她表示,本案的裁判规则既鼓励市场主体诚实经营,对于企业为数据收集、挖掘、整理所付出的劳动给予应有的司法激励,也合理地确定了使用他人收集数据行为的边界。

此外,陈惠珍法官表示:“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在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同时,也依法保护新型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公正司法保证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如“胡某诉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胡某于2016年5月获得了“一种电动车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的发明专利权。胡某认为摩拜公司对外出租的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的技术特征与胡某发明专利权利相同,侵犯了其专利权,诉请判令摩拜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被控侵权的摩拜单车锁控制系统及其操作方法没有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故判决驳回原告胡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记者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上海知产法院正在尝试通过开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案例资源库,并尝试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编辑成书籍等全媒体形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